亲爱的同学们:
凡从我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在2018年度(2018年1月1日-2018年12月31日)因普通生病产生的全额垫付医疗费用报销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8日,请符合报销条件(附件)的同学准备好相关材料尽快提交至文体中心209,以免错过报销时间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
咨询电话:28774096 冯老师(工作日8:30-16:30)
注意:
1.特别是因病休学、校外顶岗实习等因各种原因目前不在校的同学务必知晓该提示;
2.未从我校参保的同学请自行从参保地区进行咨询;
3.如发生因意外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请及时联系冯老师。
附件:报销范围
1.报销前提:参保人员产生的全额垫付医疗费用(如治疗交费结算时已刷医保卡,则已联网结算不需再次报销)
2.门急诊:天津的一级医院及部分定点二级医院(二级医院需做就医登记)
3.所有住院费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