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、教学部、处室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9〕16号),经2020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结合学院工作和防疫实际,学院2020年劳动节假期安排如下:
4月26日、5月9日、5月1日至3日正常放假,5月4日、5日正常上班,5月1日(星期五)的课程不安排补课。
请各部门安排好相关工作,做好假前安全、防疫检查和假期值班工作。人力资源部做好劳动节假期前后工作日的出勤考核。
院长办公室